欧盟隐私保护条例的副作用

转贴
2019-06-21 10:39:36
易天物联
1630
来源:
易天物联
摘要:欧洲已经有学者意识到隐私保护强监管所带来的巨大成本:想倒掉洗澡水,把宝宝也泼出去了。有学者指出,该条例会产生负面影响,不但不利于创新,不利于普惠,甚至可能阻碍竞争

这几年,欧盟颁布的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给欧盟一直萎靡不振的经济再雪上加了一把霜。


“有研究表明欧盟对隐私保护已经对中小企业、新兴企业产生负面影响,不但不利于创新,不利于普惠,甚至可能阻碍竞争”。


全球前20名互联网公司,竟然没有一个来自欧盟,对如此巨大的一个经济体来说,岂不是拙拙怪事。


所谓各种绝对真理,正确,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和荒谬的。如果觉得担心在互联网上隐私泄露,最好办法是拔掉网线,不用手机,不用电话,不出门,带上面具,穿上层层袍子,不用自来水,不用电,出门带扫帚,倒退着走,边走边扫脚印。


正是过度的隐私保护,神经质地自我局限,使得欧盟把新经济的信息引擎给浇灭了。欧洲已经有学者意识到隐私保护强监管所带来的巨大成本:想倒掉洗澡水,把宝宝也泼出去了。


在这份条例出台后,欧洲地区的用户无法打开美国的一些网站——被屏蔽了,还有不少公司索性直接批量删除欧洲范围的客户资料,有很多公司经过衡量合规成本后,决定直接撤出欧盟市场,最终的受害者,还是欧盟人民自身。


根据该法案规定的“市场地原则”,来自美国、中国等的互联网企业只要在欧盟范围内营业,也将受到该法案的管辖。此外,如果中国企业的产品如果标注了欧元的价格,那么也属于该法案的管辖范围。只要数据的收集方、数据的提供方(被收集数据的用户)和数据的处理方(比如第三方数据处理机构)有任何一方是欧盟公民或法人,就将受到该法案管辖。


该法案重点保护的是自然人的“个人数据”,例如姓名、地址、电子邮件地址、电话号码、生日、银行账户、汽车牌照、IP地址以及cookies等。注意:电子邮件地址,特别是cookies,多数网络服务都会涉及。


尽管我们可以标明产品不出售给欧洲客户,也可以让欧洲客户在售前签署一份几百页厚度的纸质文件(注意,发送电子文件的时候有可能也泄露邮件地址喔),但是保存了收件人、寄件人的地址信息,是否又触犯了 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呢?

发表评论
评论通过审核后显示。